完全推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78页(219字)

同“不完全推源”相对。确定根词的推源。章炳麟《国故论衡·语言缘起说》:“如立禺字以为根,禺亦为母也。猴喜模效人举止,故引申之凡摸拟者称禺,《史记·封禅书》云‘木禺栾车一驷’、‘木禺车一驷’是也。其后木禺之字又变为偶,《说文》云:‘偶,桐人也。’偶非真物而物形寄焉,故引申为寄义,其字则变作寓。”确定“禺”为“偶”、“寓”的根词,为完全推源;确定“偶”为“寓”的源词,则为不完全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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