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418页(247字)
也叫“譬喻”、“比”、“喻”、“辟”。修辞方式之一。根据甲乙两类不同事物的相似点,通过联想,用乙事物来比甲事物。能把抽象的事物讲得具体形象,把深奥的道理讲得通俗易懂。通常由三个要素组成:本体、喻体和喻词。根据三要素的异同和隐现,可分为明喻、暗喻、借喻三种基本类型。还可以根据三要素的结合和变化,产生多种变体形式,如反喻、较喻、倒喻、回喻、互喻、曲喻等。宋代陈骙《文则》把比喻分为十种:直喻、隐喻、类喻、诘喻、对喻、博喻、简喻、详喻、引喻、虚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