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研究和推广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021页(624字)

语文活动之一。1931年瞿秋白提出“现代人的普通话”概念。1934年上海进步文化界就“大众说得出、听得懂、写得顺手、看得明白”的“大众语”展开讨论,认为大众语应具有正确性、活现性、普通性。陈望道提出普通话是“带着普通性的上话方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人口移动、宣传鼓动等因素,普通话广泛使用。建国以后,普通话进一步普及。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措施。1956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成立了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由陈毅任主任)和“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后又出版了《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了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机构。教育部、广播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普通话语音教学广播讲座”。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普通话语音研究班。从1958年,多次召开“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1978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1985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公布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台湾省已经普及了普通话(当地称“国语”)。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普通话的推广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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