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林村消费合作社
书籍:中国苏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137页(482字)
兴国县办得最早,又办得最好的合作社,有模范合作社之称。1930年12月底,兴国县榔木乡苏维埃政府在古林村首创该县第一个消费合作社。设社长、会计、营业员,没有工钱,自带伙食。资金银元100余元,同时收集祠庙匾额将上面贴金取下铸成金戒指向白区买货易货。并由乡民集股,每家5股,每股5角,共筹集80多元,增加本钱。开始到于都江头圩采购办公用品,文具、电筒、食盐、布匹、日用百货,后因国民党军在江头圩骚扰,改向万安县良口、均村、赣县茅店、泰和值夏进货。消费合作社的货物卖给群众比市价便宜2%,对社员和红军家属优待5%。1931年夏,国民党19路军侵占兴国县城,古林村受扰,合作社迁燕子窝继续营业。1932年1月,改为榔木乡消费合作社,人员和社址不变,乡社继续派人去白区办货外,还发动群众熬硝盐,织土布。每村办硝盐厂,全乡20多天熬硝盐900多斤,每斤成本不到1角钱,硝盐除食用外,还用于做火药支援战争,此外,消费合作社还承担外贸物资的进出口任务。古林村消费合作社有力地支援了工农业生产,帮助群众改善了生活,活跃了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