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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西苏区清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277页(871字)

中共中央湘鄂西分局书记夏曦解散共产党组织、清洗大批党员的事件。夏曦在湘鄂西苏区发动三次“肃反”后,又在第四次“肃反”的同时发动“清党”。这次“清党”是1933年1月在湖北鹤峰县毛坝决定的,先在红军中进行。实际上早在1932年经过一、二次“肃反”,夏曦就发现“改组派把持了党和团的组织”,就有“清党的提议”。到第三次肃反后,夏曦觉得光在红军中清党还不够,必须把清党范围扩大到地方党的各级组织,于是又于同年3月在巴东县金果坪召开的中共中央湘鄂西分局会议上,作出了解散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和省苏维埃政府的决定。3月24日,又制订了《湘鄂西苏区及红三军中共产党员、青年团员清洗条例》。指出:“反革命派别暗藏在党内活动,有几年的历史,并且在肃反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干部加入了反革命派别,因此决定将地方上、红三军中、游击队中各级党的委员〔会〕、支部干事会一律解散,所有共产党员实行清洗,重新登记”。《条例》规定,留在党内的条件为:出身产业工人、雇工、手工业工人、苦力、贫农成份;中农必须是“最可靠、最积极的分子”,“工作非常积极”,没有加入“改组派”、“第三党”、“托洛斯基派”、“新共产党”、“AB团”、“陈独秀派”和“罗章派”;“没有破坏纪律”,“能坚决执行命令”的。被清洗出去不准重新登记的党团员为:家庭出身地主、富农;加入各种“反革命组织”、“不遵守党的纪律”、“政治盲动”的人。经过清党,不但一大批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党团员被清洗出去,而且一大批出身工农贫民家庭的党团员也因为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被清洗出去。因此,“清党”之初,整个湘鄂西苏区只剩下夏曦、关向应、贺龙、卢冬生等4名共产党员,其他广大党员都要重新经过登记、群众评议和上级批准后才算共产党员。这种极端错误的“清党”又与第四次“肃反”结合起来,谁对“清党”不积极贯彻执行,谁就遭到屠杀。红三军第七师负责清党的师政委盛联钧(沈廉均)和第九师负责清党的师政委宋盘铭,就是被夏曦认为“利用清党来提拔改组派分子”和“对清党消极”被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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