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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丰第二次武装起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302页(518字)

“八·一”南昌起义后,中共东江特委和海陆丰县委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的指示,为策应南昌起义军入粤,决定在海陆丰举行第二次武装起义。1927年9月7日,海陆丰两县农军在张善铭、黄雍、刘琴西、林道文等指挥下,首先攻占陆丰大安,8日,乘胜收复陆丰县城。8日至11日,农军在攻克海丰的青坑、梅陇、公平、汕尾等地后,于15日起,分路围攻海丰县城。县城的敌军一个营终于不支,于16日夜溃逃,农军于17日占领海丰县城。海陆丰两县城收复后,分别成立了海丰、陆丰县工农临时革命政府,各区、乡则由农会接管政权。两县临时革命政府宣布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和没收反动分子的财产,镇压反革命分子,扩充革命武装。鉴于第一次武装起义后难以在县城站稳脚跟的情况,为防范敌人的反攻,中共东江特委和中共海陆丰县委决定分别将两县城的枪支弹药、粮食、布匹、煤油等重要的物资运往距县城较远、地势险要、有群众基础的惠阳中洞(现属惠东县)和朝面山、碣石溪等地山区,着手建立能坚持长期斗争的基地。9月25日,驻惠州的国民党军队胡谦师一个团联同海陆丰保安队进犯海丰。中共东江特委、海陆丰县委和农军按原计划主动撤出两县城,转移到上述山区和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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