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简明中国古典文学辞典》第302页(125字)

作曲所用之韵。与词韵异。词韵仅分十四部,北曲韵为十九部,并取消入声字,把入声字归入平上去三声。元代周德清《中原音韵》最通行。南曲有沈乘《韵学骊珠》,分为二十一部,比北曲更细。且平、上、去、入四声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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