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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本位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5页(378字)

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类型。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两”为价格标准买行银块流通。银币本位则是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银币和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在货币史上,银比金更早地充当本位货币。但在充当货币商品方面,黄金远胜于白银。西方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银本位制先是过渡到金银复本位制,19世纪20年代后又为金本位制所取代。只有墨西哥、日本、印度等还保留银本位制。中国在汉代时就已将银作为货币金属,确定采用银元本位制是在清代宣统二年(1910年)。辛亥革命后,先后两次发行银元,1933年正式实行“废两改元”;1935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改革,废止了银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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