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5页(237字)
由金银复本位制或银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临时性货币本位制。其特点是法律虽仍承认金银两种货币的货币本位地位,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能自由铸造。这种不完全的金银复本位制,是19世纪70年代,出现世界银价暴跌后,一些国家为维持银的本位币地位及金银的法定比价而实行的。在这种本位制的运转中,金银好比人的两条腿,金这条腿行动正常,银这条腿却迈不动了,所以叫“跛行本位制”。当金本位制在各国确立之后,跛行本位制即宣告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