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国家银行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4页(536字)
瑞士的中央银行。是1905年根据联邦宪法创建的联合股份银行。创建之初,有资本额5000万瑞士法郎,实收资本为2500万瑞士法郎,其中多数股份由州政府银行持有,其余由私人持有,但必须是瑞士公民、瑞士公司企业或在瑞士建立总代表处的法人。瑞士政府不是中央银行的股东,但是掌握中央银行的人事权。国家银行的董事大部分由联邦政府指派。总行设在伯尔尼,业务部门分设在伯尔尼和苏黎世。根据法律规定,该行分设3个管理部门。第一司设在伯尔尼,负责货币、统计、内部审计、法律及人事等。第二司设在伯尔尼,负责发行钞票,管理现金,规定支票转账制度、邮政支票制度,进行贵金属的交易,处理与联邦当局及各部的业务关系,并办理该地区的业务。第三司设在苏黎世,负责办理贴现、放款、外汇、汇划、票据交换和苏黎世地区的业务。
根据《瑞士国家银行法》,其主要职能有:①垄断货币发行权。纸币发行的90%投入流通领域,10%留存银行的金库。②执行货币政策,通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管理信贷等手段调整货币供应量、抑制通货膨胀。③掌握利息政策,保持汇率稳定。④管理和监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⑤管理国家外汇。⑥代理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