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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出入国境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6页(349字)

携带金银出入国境的规定。中国对金银进出境实行限出限进的管制政策。其管理内容是:①国家进出口金银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权办理。②入境人员带入金银及其制品,须向海关申报,以自用合理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货物进口处理。③除旅客个人按规定携带以外,其他进口金银制品均属货物进口,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海关方能予以放行。④旅客复带金银出境,以入境时申报单登记的数量和重量为准,未向海关登记或超过原申报登记数量和重量的不许携带出境。⑤作为货物出境携带金银,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⑥迁居境外携带金银的限额,黄金饰品一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十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二十市两(625克),对超出限额携带金银的,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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