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委托书结算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82页(278字)
由付款单位开具付款委托凭证,委托开户银行从其账户中将款项划转到指定的收款单位账户的一种结算方式。该方式始用于50年代,主要适用于同城各单位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发生的各类款项的转账支付,不能提取现金。付款委托书与支票同属委托银行付款的结算凭证,支票结算的程序一般是:签发单位→收款单位→银行,付款委托书结算的程序是:签发单位→银行→收款单位。中国自80年代大力推广支票结算,因其能够取代付款委托书结算的功能,且使用更为灵活方便,1989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银行结算办法》取消了付款委托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