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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87页(818字)

中国人民银行运用现代化的电子计算机网络和卫星通讯技术,对各金融机构(包括各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下同)办理同城资金清算和异地汇划资金清算的机构。主要内容:①基本任务。主要是负责办理同城票据交换的资金清算和异地汇划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做到款项汇划与资金清算同步。②机构设置。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中心,分为资金清算总中心和分中心两级。人民银行总行设置资金清算总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和二级分行设置资金清算分中心,单独组建机构,县支行的清算部门也要逐步建立。③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资金清算总中心由总行负责管理,资金清算分中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和二级分行根据总行确定的原则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科技人员和会计人员。④实施步骤。采取两步走:第一步,目标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各金融机构的同城票据清算和异地汇划业务的资金清算,均集中在资金清算中心办理,各金融机构均应在清算中心开立清算资金存款账户,并留足备付金。第二步,过渡方案。各清算中心先办理全国电子联行往来业务,通过卫星通信专用网传输划拨信息;电子联行往来账务,仍由会计部门办理。数据录入,发送和接收信息,由科技电脑部门办理;对于同城票据交换和清算,仍由票据交换所办理。各行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做到因地制宜。⑤汇划清算业务的传输。各资金清算分中心对于异地汇划资金的传输,直接发送资金清算总中心。各分中心之间不发生直接的横向汇划传输关系,只能和总中心发生纵向直接的资金汇划账务往来;总中心负责各分中心之间汇划业务的转收和转发,总中心和分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换,必须经过当时确认之后,才能作为有效信息。⑥清算资金的反映。资金清算总中心对于异地汇划业务的传输,应于每日营业终了核对无误后,结平当日电子联行汇划账务。以上存、借用反映资金存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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