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会计科目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01页(619字)
国库会计核算设置的项目。是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的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和综合反映国库业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国库系统在办理库款上划、下拨以及国家债券发行、兑付款项上划时,凡参加全国联行或省辖联行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联行类的有关科目;没有参加全国联行或省辖联行的,通过“行库往来”科目,由本行会计部门使用联行类科目办理。表内科目有:①中央预算收入。②中央预算支出。③财政预拨经费限额款。④中央经费限额支出。⑤地方财政存款。⑥财政预算外存款。⑦待结算财政款项。本科目为过渡科目。⑧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本科目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过渡性科目。⑨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本科目为反映地方预算收入的过渡性科目。⑩行、库往来。⑾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⑿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⒀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⒁兑付国家债券基金。⒂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本科目下按债券种类、年度、单位、个人、本金、利息分别设分户账。表外科目有:①未发行的国家债券。总、分行收到和拨给所属行处及专业银行的国家债券,用本表外科目核算。②有价证券及收款单。凡本行认购的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用本表外科目核算。③已兑付国家债券。各行对专业银行缴来已兑付的国家债券,以及上缴、销毁的国家债券,用本表外科目核算。④重要空白凭证。对于空白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限额结算凭证,以及国库券收款单等重要凭证,用本表外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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