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法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08页(434字)
规范中央银行的行为、性质和职能,确立中央银行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明确中央银行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中央银行内部组织结构以及中央银行与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的法律。它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一般用来专门规范中央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但有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也相应地对整个金融体系中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加以规范。综观各国中央银行法,几乎都明确规定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它被授权掌管全国的货币发行,调节货币流通;负责经营对普通银行的存、贷、汇、清算等业务并监督管理其业务活动;代理国库并代表国家从事国际金融活动。在组织体系方面,中央银行建立理事会制度以保证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在业务操作方面,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管理、存款准备金制度、贴现贷款制度、利率管理、公开市场操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清算制度等给予授权和规范。《美国联邦储备法》、《日本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都属于中央银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