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贷款权力执行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422页(272字)

银行内部具有决定发放贷款权力的个人、小组和委员会。贷款权力执行人由银行董事会委托。贷款主管人员的贷款权力,要根据贷款的性质(有担保或无担保)、有关经营人员的职务、经验和职责而定。贷款权限变动幅度很大。从低级职务有小额贷款决定权到高级主管人员有大额贷款决定权。有些商业银行还允许行使群体权力,即某些信贷人员可以联合起来在他们相加的总额度内批准贷款。对超过一定金额的贷款,或者有特殊情况,如多方参与借款,超过贷款额度等,贷款委员会一般要加以审查。在有些小的商业银行,这种贷款可能要经过董事会的批准。

上一篇:贷款条件 下一篇:中华金融辞库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