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1919年集体农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79页(195字)

为在农业中减少个体经济,发展更利于节约劳动和产品的集体经济,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19年2月14日通过决议,批准《社会主义土地规划和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措施的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同年2月19日、5月9日,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农业人民委员部批准《农业生产公社标准章程》、《农业劳动组合标准章程》。这些章程确立了集体农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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