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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民合作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02页(313字)

薛仙舟联合上海复旦大学师生组建的合作金融组织。1919年10月开业,是中国最早的城市信用合作组织。该行章程规定合作银行宗旨是:①提倡合作主义。②资助合作事业。③为存户保留存款应得之全部利息。④发展民众经济。⑤鼓励同胞储蓄。初期暂定资本1万元,分为2000股,每股银洋5元。为有限责任性质。年终盈利以20%提留公积金,20%作平民教育经费,按每股7厘给股东分红利,其余再作为存款红利,由股东及存户(以购有该行股份者为限)平均分配。该行设股东会、监理会及执行部三部分。第一届监理会会长为李登辉,行长为薛仙舟。1921年7月扩大资本数额为10万元,由李登辉任董事长,薛仙舟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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