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农村信用合作社税收、财务问题处理通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38页(253字)

国家税务局于1992年发布的《关于农村信用合作几个税收、财务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主要内容是:①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发放专项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县的信用合作社,从1992年到1993年准予免征所得税二年。②对农村信用社1986年底以前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全部转入“呆账准备金”账户,专项用于核销贷款。③对农村信用社1986年底前预提的应付未付利息,支付1986年底前存款利息后的余额,先用于弥补1991年底以前的待处理历年亏损,仍有结余的,可转入信贷基金账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