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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承保与实际损失赔偿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78页(320字)

日本财产保险确定保险金额与赔偿方法的一种。它是参照美国的共保条款(coinsurance clause)制定的。该保险是建立在保险标的预想的损失程度有一定限度基础之上的。如工厂、仓库的特级、一级建筑物,住宅的甲级构造以及在这些建筑物内存放的物资、设备、机器等,遭到全部损失情况:或遭受较大损失,通常也只在全部价值的五、六成以下,尤其较好的建筑物更是如此。本保险就是根据诸如此类的预想而设立的。其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的一定比例承保并收取保险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契约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金额超过当初约定保险价值一定的承保比例(美国、日本大多为八成)时,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其实际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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