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43页(205字)
以豆田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国营农场、集体农场、个体农户的豆田均可参加本保险。保险豆田由于火灾、水灾、旱灾、风灾、雹灾、霜灾、冻灾、虫害、病害、飞禽害、野兽害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致之损失,以及为防止或抢救上述灾害所致作物本身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对由于田间管理不善,不进行应有的耕作,或不尽力预防,或因故意行为所致之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