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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收获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45页(301字)

以果树收获量为标的的保险。种植果树的国营、集体农场,个体承包果树专业户,均可参加果树收获保险。保险责任,因果树的果实在一期成果生长过程中,遭受暴风、暴雨、冰雹、洪水、寒潮致使其收获量减收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保险金额:成树以近3年实际收获量的平均数及平均收购价的70%计算;结果幼树和成树兼有以近3年实际平均收获量及平均收购价的80%计算。由于果树收获保险要到果实收摘计算出实际收获量后才能处理赔款,所以,当果树受灾没有达到绝收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保险人要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气象资料,待果树收摘后,对受灾减收部分按保险条款规定核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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