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牛保险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49页(345字)
役用牛保险。耕牛(黄牛、水牛)从有使役能力开始起保,黄牛保到13周岁,水牛保到15周岁,保险期限为1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互斗、野兽伤害、窒息、中毒、淹溺、触电、摔跌所致耕牛的死亡,以及由于传染病经当地政府捕杀掩埋的。投保时,保险人对耕牛进行验体检查,并规定10~20天的观察期。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市价的7成承保。续保时重新评定保险,中途退保按天退还未到期保险费。被保险人在申请赔偿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诊断书及有关证明。保险耕牛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赔付,如有残值要按约定的比例扣除残值后赔付。当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按保险金额扣除残值后赔付;当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按市价扣除残值后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