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运前风险保险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66页(281字)
出口信用险中承保出口商出运前风险的可选择附加险。其保险责任自出口合同生效日开始至货物发运时中止。此期间如发生买家破产、毁约,买方国发生战争、动乱、实行禁运等事件,使已经生效的出口合同无法继续实行,而此时被保险人已经采购或组织生产买方订购的产品,保险人负责赔偿一切因合同定明的、出口商已经支付的有关成本费用,如设计开发费用、收购货价、国内运保费、仓储费、营业开支等。但不赔偿出口商预期利润的损失。该险别一般不单独承保,一经承保即意味着保险人承诺对出运后风险的承保,不会因出运前发生的任何事情撤销对出运后风险的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