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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限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66页(298字)

保险责任限额。信用险保单中所规定的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年度中累计承担信用风险的最高责任额。即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收汇风险损失后,从保险人处得到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保单最高赔偿限额。中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条款”第八条规定:“本保险单每12个月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以前申报而于该12个月内定损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保单明细表规定的最高赔偿限额。”这个限额是保险人在保单承保阶段根据被保险人的业务规模、经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出运目的地分布情况及出口金额大小等确定的,并至少不低于被保险人23个最大的买家信用限额之和,以保证被保险人在信用险下获得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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