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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保险业务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18页(316字)

保险公司对承保的涉外保险业务的核算。涉外保险主要包括水险、非水险和国际再保险三大类。涉外保险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投保人按什么货币种类投保保险,就用该种货币交纳保险费,也可得到同种货币的赔款。对于涉外保险业务中的外币收支,可选定其几种外币记账,实行外币分账制,平时以外币记账,每期终了(一般为1年)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涉外保险业务的收支核算与国内业务基本相同,只是采用外币记账。营业税金及附加实行1~11月份预缴,年终清缴的办法。预缴时,按上年决算日外汇牌价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以此为税基;年终清缴时按本年度决算日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此计税,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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