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盟日内瓦统一汇票与本票法(本票部分)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09页(204字)
国际联盟理事会1930年在日内瓦通过三个关于本票、汇票的公约中关于本票使用和流通问题的部分。主要有:①本票的出票及款式。本票必须包含本票字样、无条件地承诺、付款日期、付款地、收款人或其指定人姓名、出票日期和出票地、出票人的签字等内容。②其他关于背书、付款时间、付款、追索权等内容可遵照有关汇票和各项规定,但本票是提示人即是付款人,持票人不需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上一篇:国际联盟日内瓦统一汇票与本票法(汇票部分)
下一篇:国际联盟日内瓦统一支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