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94页(224字)
香港认可机构发行的以港币或外币为计值、利率固定的可转让存款证的交易市场。与交易期限在1年以内的同业拆借市场不同,可转让存款证市场是一种筹集长期同业资金的方式,其期限均在1年以上,长者可达5~7年。其主要出售的对象是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大多数可转让存款证的利息高于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香港同业拆息。1996年底,香港未偿还的可转让存款证金额为1795亿港元,其中港元面值的为1310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