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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甲户、央乙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444页(454字)

台湾的银行在“中央银行”开设的存款准备金账户。一般存款准备金账户有两类,即银行界俗称的“央甲户、央乙户”。央甲户是随时可以凭支票存取的准备金账户,实际是不计息的支票存款账户。央乙户是非法定调整期间不能存取的账户,“中央银行”对冻结的资金按年息2.4%,每半年付息一次。根据“中央银行业务局”对一般银行的规定,法定准备金的4成应存入央甲户,法定准备金6成存入央乙户。而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小企业银行、基层金融机构与一般银行本质不同,因此其准备金可全部存入央乙户。

央乙户存款准备金的调整,在月提存制下每月调整一次。银行业必须在次提存期第五个营业日内(每月8日)完成准备金的调整;邮政储金汇业局调整宽限期至10日左右,基层金融机构则在每月15日前后完成调整。法定准备率下调,可使冻结在央乙户一定规模的资金释放出来。而“中央银行”进一步提前调整准备金央乙户的金额,不但可使高能货币提前释出,也大大提高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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