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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开市场操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447页(705字)

台湾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1979年1月以前,台湾货币市场尚不发达,流通中的短期信用工具为数有限,所以公开市场操作难以进行。1979年1月,台湾“中央银行”因季节性的资金需要,同时鉴于货币市场已初具规模,首次在公开市场买卖短期票券,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此,公开市场操作成为台湾“中央银行”调节信用的经常性工具。

按照台湾“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可对银行及大众发行乙种国库券以调节资金融通,还可发行“中央银行”储蓄券及存单以吸收银行体系的资金。1973年10月,“中央银行国库局”依据《国库券发行条例》首次发行了“乙种国库券”,其后按照年度计划每两周定期发行,这些“国库券”成为“中央银行”调节资金的工具。1983年4月起,台湾“中央银行”为丰富货币市场工具,强化公开市场操作的功能,将“乙种国库券”的发行改由业务局随时按市场资金供需状况灵活办理,不限于过去每两周发行一次。同年6月,又增加附买回或附卖回的业务,以灵活调节银行体系的准备货币,增强公开市场操作的效果。为调整银根,自1983年11月起台湾开始实施新的《国库券发行办法》,除原有的竞标“国库券”外,增加发行非竞标“国库券”,以此扩大“国库券”市场及“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空间。“乙种国库券”成为调节资金、控制货币供给量的重要工具。1985年10月和12月,台湾“中央银行”首次发行了“央行定期存单”和“央行储蓄券”,以吸收银行体系的资金。1991年6月,为扩大公开市场操作的范围,台湾“中央银行”决定将“政府公债”也纳入附买回操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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