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停兑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29页(536字)

中国货币史上一次突出事件。北洋政府于1916年5月12日下达的关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对其发行的纸币停止兑现,对存款停止付现的命令。其背景是:北洋政府最初为解决财政窘迫而增发纸币,这种纸币原应有现银准备,具有可兑现性。1915年袁世凯为恢复帝制,滥发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钞票为其作巨额垫款。1913年中国银行钞票发行额只有502万元,1914年底交通银行发行额也只有893万元,至1915年底,中国银行发行额猛增至3844万元,交通银行则达4750万元。1916年4月,交通银行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分行已发生存户纷纷提取存款和挤兑钞票的情况,资金周转十分困难。为解决挤兑危机,经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策划,于1916年5月12日由内阁执政段祺瑞下达了“中国、交通两银行自奉令之日起,所有该两行已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的命令,简称“停兑令”。由此导致了京津中国、交通两银行发行的钞票折扣行使(即所谓“京钞风潮”)。而上海中国银行经理宋汉章、副经理张嘉璈为维护该行信誉,在“江浙财团”的支持下,未执行停兑令,并运用各方面关系,充实准备,顶住了挤兑风暴,“抗令”成功,遂声誉大振,为该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一篇:金票 下一篇:中华金融辞库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