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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保险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50页(686字)

保险为一种经济补偿事业,外国资本主义在华势力为拓展航运业就需要兴办以水运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1835年英商宝顺洋行在澳门设立于仁洋面保安行,1836年英商怡和洋行在广州开设谏当保险行。第二次鸦片战争后,1862年美商旗昌洋行在上海设立扬子保险公司,同年祥泰等五家英资洋行合办保家行于上海,企图垄断长江航运的保险业务。中国入自办的保险公司是1876年设立的保险招商局,1886年设立的仁和保险公司和济和保险公司。到1911年,虽已陆续开设过中资保险公司数十家,但在外资保险公司的操纵和排挤下,举步维艰,能长期存在的只有数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随着中国民族资本工商业的发展,民族保险业也有了发展,但并不巩固,大部分在经营数年后又陆续停业。从1926年起,由于中资银行投资创办保险公司,中资保险业才出现了一个较好的局面。到抗日战争前夕,着名的有:金城银行设立的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垦业银行设立的天一保险公司,中国银行设立的中国保险公司和中央信托局的保险部。抗日战争胜利后,则是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的天下,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的业务,占一百多家资力薄弱民营保险公司的绝大比重。以上海为例,到解放前夕共有保险公司238家,其中官僚资本24家,私人资本149家,外商资本63家,中外合资2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官僚资本保险公司中,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改组为公私合营,其余被接管清理,外资保险公司先后停业,尚存的民营保险公司则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完成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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