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53页(228字)
法国商人在沪设立的金融机构。1912年9月成立。开办时资本额仅4万两。后邀中国人投资,资本增为法郎股800万法郎,银两股100万两。主要业务是吸收小额储蓄存款,以有奖储蓄招徕储户。北京、天津、汉口、沈阳、青岛、广州等地设有分会,社会影响极为广泛。吸收的存款,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外资企业股票与债券,利润极为丰厚。1934年国民政府实施《储蓄银行法》,取缔有奖储蓄,该会虽拖延一时期,最后亦不得不宣告结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