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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73页(521字)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分别建立的银行和信用社。1927年冬,在南昌起义部队影响下,闽西上杭县蛟洋区的农民协会,组织群众以杉木卖款2000余元开办了农民银行。同年冬,广东海陆丰农民起义成功,于1928年2月一度建立劳动银行并发行银票。1929年8月,赣南根据地成立东古平民银行,同年10月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东古银行扩建为江西省工农银行。1930年后,闽西工农银行成立,其他根据地如赣东北、闽浙赣、鄂西、湘鄂西、鄂豫皖、湘赣、湘鄂赣、川陕、陕甘晋等,也陆续成立银行并发行纸币。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瑞金诞生,1932年即设立了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并正式营业。随后,各根据地成立或改组为国家银行的分支机构。毛泽东于1934年初的报告中指出:“应该尽量发挥苏维埃银行的作用,按照市场需要的原则,发行适当数目的纸币,吸收群众的存款,贷款给有利的生产事业,有计划地调剂整个苏区的金融,领导群众的合作社与投机商人作斗争,这些都是银行的任务。”1934年红军长征后,南方根据地银行相继结束;1935年11月红军到达陕北后,苏维埃国家银行改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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