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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增值抵押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370页(190字)

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贷款利率较低,到期时要将房屋重新估值,对住房增值中的一部分由放款人分享,纳入贷款本金。这种贷款还有一种变通办法:由外来的投资者为买房者代垫一部分资金(或为买房者买房时提供一笔资金,或分担每月付款的一部分),垫款由买房者按借款利率计付利息,到还清抵押贷款本息或将房屋出售时,重做一笔借款来支付投资者的分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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