帑为本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48页(797字)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及学者章太炎(公元1869~1936年)对纸币问题的认识。章太炎特别强调纸币要以“帑为本”(即准备金),认为当时“官无见(现)钱”,发行纸币没有基础,不足取信于人,所以仍要“取夫有用无用之间”的金属为货币(《书·制币》)。他认为纸币通行是必然趋势,但需要有金属保证,清王朝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所以不宜发行。他也曾对政府造纸币和私人设银行发钞持否定态度。他认为政府发行纸币得以“愚弄其民”,私人设银行发钞,其权“得与政府相等”,易致“虚伪”(《民报》第16号,24号);对银行发钞,他主张要有“豫金”(即准备金),并提出“豫金”与钞票之比例关系,稳固银行根基以稳定币值的主张(《章太炎政论选集·东省实业计划书》)。此外,章太炎在《惩假币》一文中进一步探讨了纸币与金属货币的理论问题:①他认为货币之所以能与商品相交换,是因为两者都有其“直”(“值”),而“直”又出自于“功”(“功夫”、“工力”)。他不同意那种“币者所以准物”,只是因为“物有直”,而货币不必有“直”的观点。他已朦胧地看到商品是有价值之物,而价值又是由人们所花费的工力决定的,即功是“物直之本”,因此“功有多少,故直有贵贱。”金银铜能作为货币与他物交换,他认为在于金银铜本身有“直”,“直”出于“功”,可与商品“功以拟功,直以拟直”;金银铜“性又仁革”,便于综理万物的交易,是最合适的币材。②他从造纸币与造金属货币之“功”不同,来分析纸币性质及纸币与金属货币的关系,认为纸币是个“符券”,它只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他说纸币“则以征币,非直以代币”,把纸币视同商业票据中的期票,可以兑换现金,不能取代金属货币以不兑现纸币流通。他强调“以一券一币更相易”,纸币发行量要与金属货币的准备量相一致。他指出如果滥发纸币,致使“空券”充斥市面,必会“驱实币于外人”,损害民族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