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3页(510字)

农业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人们对农业生产资料占有的形式。它是农业中生产关系的基础。土地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占有形式不同,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也就不同。

在原始社会,土地归公社成员共同占有,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劳动生产物。在奴隶制度下,土地归奴隶主占有,奴隶不仅没有土地,连他们的人身也被奴隶主占有。在封建制度下,土地归封建主所有,农奴人身依附于地主,劳动产品很大一部分以地租形式交给地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所有者一般不直接经营农业,他把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经营,农业资本家则雇用农业工人耕作土地。农业资本家获得平均利润,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超额利润,以地租形式交给土地所有者。耕种土地的雇佣工人,既不占有土地,也不占有其他生产资料,只能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去使用。

在社会主义社会,土地实行了公有制,劳动产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行分配,归个人消费的部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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