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2页(657字)

商品经济是自然经济的对称。它是指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商品经济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商品经济产生的两个前提条件是: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商品经济虽然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之中,但具有其不同的性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是简单商品经济。它的特点是:商品生产者自己占有生产资料,亲自参加劳动,产品出卖是为了购买其他商品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不仅产品采取了商品形式,而且劳动力也成了商品。它的特点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而直接劳动者一无所有,资本家靠剥削雇佣工人的劳动来进行生产,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更多的货币,即取得剩余价值。

在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但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条件。首先,从社会分工来看,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有计划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其次,从所有制来看,社会主义社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存在着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不同所有者,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存,此外,还存在着社员的家庭经济。因此,社会主义还必须保持和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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