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3页(181字)

辽圣宗时,实行赋税制,原为奴隶的头下户,逐渐变为向官府输租,向领主交税的二税户。

另有寺院二税户,赋税半输官,半输寺。辽亡,头下州军不存,头下二税户消失,不少被女真贵族掠为奴隶。

同时寺院二税户仍存,屡有诉讼发生。

金大定二年(1162),将确有二税户凭证之奴婢放免为民。章宗时,又遣使括北路、中都路二税户,放免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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