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1页(555字)

古代奴隶制或封建制王朝的最高统治者为防御敌国,守卫疆土,将王畿以外的土地、财产和人口,按不同等级分封给诸侯同姓、外戚、功臣、故旧。

所封疆域称邦国或诸侯国,各自建有立法、司法、行政和军队等相对独立的组织系统,惟邦国正卿或相等最高行政长官由天子委任。被封者即为邦国或诸侯国统治者,称诸侯或封君。史称夏禹时诸侯有上万,商汤时有一千七百多(或谓三千余),西周时有一千二百余。其领土规模,大至五百里,小至百里不等。诸侯拥有的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皆可世袭。诸侯须接受并执行天子及中央政府指令,承担军赋、派役等义务,定期朝觐天子,汇报政绩,进贡财富。倘违抗中央命令,天子将会盟其他诸侯,率领军队讨伐之。东周时,中央政府实力与地位日趋衰微,各邦国逐渐摆脱其控制,开始相互兼并,分封诸侯之制迅速瓦解。

至秦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汉初曾封若干功臣为诸侯王,其王国领地大者百余城,小者三四十县。

官僚队伍设置,皆仿效中央政府。其后,因频生谋反事件,乃一一翦灭之。

继封同姓子弟九人为诸侯王。至文帝时又成尾大不掉之势,遂推行“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之策。吴楚七国之乱后,令诸侯王不得参与国政,惟得衣食租税。东汉以后,凡行分封之制者,其被封者皆不称诸侯,且多无封土之实,而仅有封爵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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