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督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2页(261字)

西晋十六国以来,北方长期战乱,政权更迭频繁,地方行政机构几不存在。

豪强地主纠集宗族乡党,建立*坞壁,武装自保,生产自存。百姓多依附之,以至有三十、五十及百室合户,千丁共籍。北魏初建,承认坞壁宗主及寺院宗主的势力与权利,以宗主督护地方。

即承认其对苞荫户的统治,又以其代官府催收租税,征发徭役、兵役。于是各地宗主成为拓跋政权的地方乡官,双方建立联合统治。但宗主分割社会劳动力亦得以合法化,隐冒有更滥之势,中央政权受到削弱。

太和十年(486),改行*三长制,宗主督护制始被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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