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3页(356字)

公元前221年,秦兼并六国后,丞相王绾与廷尉李斯等人建议秦王政以“泰皇”为名号,嬴政决定“去泰着皇,采上古帝位号”,称为皇帝

总掌全国行政、立法、司法、财政和军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从此成为历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最高统治者的专用尊号。秦朝还规定,皇帝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至西汉时再作修定和补充:天子正号为“皇帝”,自称为“朕”;臣民称之为“陛下”;其言称“制”、“诏”;史官记事称“上”;车衣服器械百物称“乘舆”;所在称“行在所”;所居称“禁中”,后亦称“省中”;印称“玺”;所至称“幸”;所进称“御”;其命令一为“策书”,二为“制书”,三为“诏书”,四为“戒书”。

西汉以来或有称皇帝为“至尊”、“圣上”、“明上”、“皇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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