啬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1页(270字)

官名。

本为农夫别称,后成农官专称。春秋战国时渐成各类事务主管官吏通称。

有“吏(亦作‘官’)啬夫”、“人(亦作‘民’)啬夫”之分。前者属中央机构官吏,至秦、汉,乃有田啬、仓啬夫、苑啬夫、皂啬夫、司空啬夫、圈啬夫之设;后者为地方政府官吏,至秦,县啬夫、大啬夫为县令之称;有秩啬夫则为乡官之称。

西汉时,啬夫为地方乡官主要成员,掌一乡行政、赋役、狱讼、治安等。当时定制:千户以下乡所置啬夫为无秩啬夫,由县府辟除;千户以上乡所置啬夫为有秩啬夫。简称“有秩”,由郡府辟除,秩禄百石。东汉南朝皆沿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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