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使
书籍:中华古文明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2页(386字)
官名。
唐初沿前朝惯例,于重要地区设总管、都督。高宗时,称都督带使持节者为节度使,但非正式官职。睿宗景云二年(711),命凉州都督贺拔延嗣充河西节度使,始有节度使正式名号。
初时节度使仅设在边远地区,玄宗天宝初方推广设置,有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节度使,以后在全国遍设。节度使被授以旌节,旌主赏,节主杀。一节度使领一道或数州军政,并自兼一州刺史。
安史之乱后,节度使拥兵自重,自置僚属,控制垄断本地财赋,死后传位于子,或委部下充任。节度使大者领数十州,小者占三四州。
所领地区多有军号,如汴、宋为宣武军,陈州为忠武军,对中央集权构成严重威胁。五代时,节度使到处林立,割地为王。宋太祖惩前朝藩镇之祸,收回兵权,实行“重文抑武”的政策,节度使仅仅作为荣衔虚职,以处宗室、功臣。辽金尚有节度使称号。
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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