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使
书籍:中华古文明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2页(229字)
官名。
唐代始设。玄宗开元十六年(728),命宇文融为河北道宣抚使,代天子巡视。宪宗元和十四年(819),淄、青、兖、郓等十二州平,以杨于陵充淄、青等州宣抚使,处置善后事宜。
德宗时遣朝臣视察灾区,称宣抚安慰使,简称宣抚使。
宋代宣抚使权任极重,多以将相重臣充任,然不常置,掌督领军事,地位在安抚使之上。元代在西南地区设宣抚司,以宣抚使为长官,常以土官充任,治理当地少数族事务。明清仍置宣抚使,但成为土官世袭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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