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5页(197字)

官名。

隋文帝仁寿四年(604)始置安抚大使,由统领作战部队的军事长官兼任。唐前期以重臣出任安抚大使,视察灾区及处理善后事宜。宋真宗咸平二年(999)正式置安抚使,常由重镇地区行政长官兼任,统管军政,权任较重,或称经略安抚使,人谓“帅司”。若由二品以上官员充任,则为安抚大使。元代置于西南地区,参用土官,掌当地少数族事务。明、清沿置,但专任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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