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御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1页(182字)

官名。

明制,都察院下按十三个布政使司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共一百十人,正七品,主察纠内外百司,在内巡视京营、城防、仓库,监临会试;在外巡按、巡盐、巡漕、监军,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各道还分理本道刑名,协管两京各衙门事。河南道令同吏部,掌官员的考察,权最重。

清增为十五道,乾隆时,品秩定为从五品,员额缩减为满汉各二十八人。

上一篇:大学士 下一篇:巡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