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90页(184字)
汉代出钱买官的办法。
秦始皇时,可以纳粟卖爵,但非常制。西汉文帝、景帝时,纳赀为官已较常见。
武帝时,因连年战争,财政困难,乃令吏民得纳钱、谷补官。
由此入仕者,只能署吏职,或为郎,不能超过六百石,故不受时人重视。
东汉桓帝时,公开计金卖官。灵帝甚至开西邸卖官,自公、卿、关内侯、虎贲、羽林至郡县佐贰,皆有定价,政治极为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