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24页(289字)

亦称道考、道试。

明清时,由各省提学道(学政)主持的省内科举考试,因学政又称提督学院,因而得名。多在府城或直隶州治所举行。三年两考,包括*岁试和*科试。

其基本任务,一为考核在学生员,据六等黜陟法予以奖罚;二为取录生员,凡通过府试的童生均可参加。

清制,报名手续略同于府县试,须添派保,考试规则严于府县试,为童生试中关键性考试。考两场,首场为正场,试以四书文二篇,试帖一首;二场为复试,考四书文一篇,试帖诗一首,并默写部分《圣谕广训》。

揭晓称出案,录取者即成生员,俗称秀才,第一名称院案首,录取名额依各县文风高下和钱粮丁口多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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