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32页(208字)

亦称山主、洞主、洞正、堂长、院长。

自唐至清私人或官府所设学舍、书院的主持人。既为主讲,又总理院务,多为地方名师宿儒,或当地守土官吏。

专以讲学授业、表率生徒。

宋代,凡官立书院,概置山长,由官方委任。

元代,私人书院归公家节制,山长由政府委派,列为州县学官。明清,山长由地方官聘请;明代也有以儒学教官兼任者。

清代,一度改称院长,后复旧称。清末,书院改为学校,山长之名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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